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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铭告诉你:摄影到底是不是艺术?

如果把这个问题搬到当代摄影中来讨论,未免有点过时。关于摄影是不是艺术的争论,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经变得不是很重要了:无论承认与否,摄影已经成为一种艺术媒介,在展览中屡见不鲜。但是,有趣的是“摄影是不是一门艺术”这种问题经常都会被提出来,其实困惑大众的并不是摄影没有作为艺术的资格,而是摄影单纯作为一种媒介,相比于绘画雕塑(传统艺术媒介)来说,缺少一种纯粹性。大众很少会提出来:绘画是不是艺术,雕塑是不是艺术这种问题,而摄影,在各种方面,较之于之前的两种媒介,无论在创作,历史或是使用的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在前期,摄影作为一种新兴媒介,确实在艺术与非艺术之间游荡。即使关于”摄影是否是艺术”这个问题,大的讨论已经结束了,但是摄影确实作为一种较年轻的艺术媒介,具有完全不同的发展轨迹。因此,在当今这个环境下,讨论摄影是不是一门艺术这个问题,更适合作为一种历史回顾:回头看在过去的讨论中,摄影是如何被承认或被排斥的。而另一个方面,还可以考虑之前提到的,摄影到底与大众易接受的传统艺术媒介之间有什么不同。对于这场讨论的起点,就应该追述到摄影发明之初。现在公认的摄影之父是达盖尔。达盖尔对于摄影最初的目的,即是用来作为单纯的记录媒介。记录这个功能,即使到现在,也依然是摄影作为其媒介生存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在发展之初,艺术家会运用摄影作为一种工具而非一种艺术介质进行创作:即画家常常会借助照片来帮助自己的绘画。记录的功能将摄影规划为一类工具,而工具就如同画家的画笔与帆布一样,无法与最后的艺术成品相提并论。而另一方面,摄影即使作为一种记录工具,对于绘画,在其诞生之初,也具有一定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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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udelaire在1859年时,形容摄影是“art’smost mortal enemy”。 摄影简化了创作的步骤,降低了门槛,而此时,若将摄影当作一种艺术介质的话,无意就是等同于降低艺术的门槛。举例而言,肖像在摄影出现之前,仅作为贵族王室与富人才能拥有的特权;一副好的肖像画,是对艺术工匠技术的考验。而摄影则突然简化了这一切。想较之于绘画,摄影操作简单,十年的绘画练习,甚至比不过半分钟的曝光(摄影在发明之初速度都很慢)。并且成本的大幅下降,将肖像的成本贬了下去。肖像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肖像画匠们也在那一时刻面临了巨大的威胁。 但即使摄影作为一个闯入者,在一开始受到各方面的排斥,仍然有一些摄影师坚信,摄影能作为一种单独的媒介,成为艺术作品。 在现代摄影中(现代泛指在1950年之前,之后称为当代),有两个不同的摄影风格值得介绍,分别是Pictorialism与Straight Photography。作为两种相对独立的风格,Pictorialism较之于Straight,历史要稍微长一点,但也是相互影响的。Pictorialist是较早坚持摄影作为一种艺术媒介,需要摆脱摄影最初的使命,即单纯的记录工具。

Pictorialism的风格并非很统一,但大体上抛弃了摄影作品固有的清晰和精准的细节,转而投入一种更加模糊而具有诗意的环境之中。虽然Pictorialism坚持摄影是一种艺术媒介,但观察其作品不难发现摄影师们其实在努力的向绘画在讨好。摄影师步入的静物或肖像,更多相似于传统绘画中的物体。而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的摄影,也因为刻意的在摄影或后期时降低其清晰度,从而让照片更加神秘与模凌两可,变得与绘画相似。因此Pictorialist虽然在努力将摄影向艺术靠拢,但其实是在步绘画的后尘,而并非自身独立出来。Straight Photography较之于Pictorialism则较晚一些。Straight中的摄影师则重新考虑摄影本身的特点:细节与还原度。这两个被Pictorialism抛弃的东西被Straight摄影师们重新捡了回来。“真实”与“客观”,这两个东西是大部分Straight摄影师追求的。其中不乏有Ansel Adams与Berenice Abbott这类摄影师。摄影回归了其记录的功能。但较之于之前的Pictorialism,straight摄影师并不是更加中意作品是否是成为一种艺术媒介。但这样的策略却让摄影作为一种媒介慢慢的脱离传统艺术媒介的影响,而更加独立。 当然,即使在Straight与Pictorialism的分类之下,仍有很多的不同的摄影思想,在其之外也有很多摄影方式。摄影广泛的发展方向和大部分学科相似,能归纳出来的仅是一个较大的方向罢了。不过尽管有一部分摄影师坚持讲摄影作为一种艺术媒介进行创作,摄影,如同当今形式一样,在二战之前,仍分为商业摄影与艺术摄影。之前所提到的Straight与Pictorialism大部分是作为艺术摄影的一部分,而另一方面,如果说艺术摄影还存在是否应该算在艺术行列之中存在争论的话,那么商业摄影在很长一段时间则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讨论价值。当然,摄影也没有在一夜之间就成为艺术媒介。摄影受更多人认可为艺术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成立于1929年,但直到Beaumont Newhall来到MoMA之前,MoMA并未有任何策划人是专门负责摄影的。换句话说,摄影对于博物馆来说,是一个完全新颖的东西:如何放置作品,如何介绍分类,摄影作为一种新的介质并没有独立出来考虑;MoMA并没有将摄影作为一个严肃的媒介,至少在Newhall来之前,认真对待。在那个时候而言,绘画与雕塑仍然是主要参展作品。 Newhall本身是一个业余摄影师,不过较之于他的作品,他对摄影的评论与策展有更大的作用。Newhall编辑的《摄影史》是第一本将摄影作为艺术来介绍的历史书籍。而在他的任期之间,他在MoMA中策划了许多展览,包括如达盖尔的作品,甚至是杂志上的摄影作品(即商业摄影)带到了博物馆中。商业摄影的地位较之于之前仅是作为工具而言慢慢的有了变化,而在1955年,当Edward Steichen接任MoMA摄影策划人之后,商业摄影可谓在艺术圈中达到了其巅峰状态,而Steichen为杂志摄影所办的那一场展名为 The Family of Man。值得一提的是,当这些杂志摄影搬到了博物馆中之后,明显的一个区别即在于取消了对照片的描述。当这些照片的前身是作为新闻亦或是时尚的一部分时,当其在艺术馆中转化为艺术品时,其文字的那一部分消失了。关于摄影是否是艺术的讨论,在后来逐渐多的艺术家选择接受这种介质,以及本身在现代艺术后期与当代艺术前期,艺术家评论家对于艺术本身的定义与理解在重新塑造的过程中,摄影被容纳为了艺术的一部分。

当然,摄影在当代艺术的大环境下,商业与艺术之间的界限较之于现代艺术中更大,若作为单纯的商业摄影(例如时尚杂志摄影),很难以说是准确的艺术品。而摄影本身与其他媒介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即媒介之间相互的借鉴与融合:摄影与绘画,或与行为艺术,亦或是雕塑。当代艺术本身,较之于现代艺术,并没有对于媒介本身有偏执情绪,也逐渐脱离形式主义的影响,而摄影作为一种手段而非在以摄影作为摄影本身这种目的在进行创作,因此摄影在某种程度上与绘画与雕塑具有相同的创作地位。 摄影在最初作为一种复制现实的工具到成为一种艺术工具,其矛盾的中心就在于摄影本身的客观与主观之间的关系。艺术作为强调主观表达需要具备作者本身的标记在上面。因此摄影本身虽然能很好的记录事物,但强调从何角度来记录事物是其主观的体现。一个摄影师不会通过在照片上签名来宣布作品权,但其作者权在其摄影的物体上常常可以体现,因此现代摄影局限于“关于什么的摄影”(photography of something)。但摄影,与绘画相似,可以撒谎,可以表达,也可以给观众带来情绪影响。但摄影在历史方面,其实缺乏一个完整统一的发展方向。之前曾提到过Pictorialism和Straight Photography,但摄影难以归纳出一个完整的运动(较之于绘画,有印象派,未来主义,等等)。

摄影更容易以一群人来定义,即这个工作室这一群人在干什么,那一群人在干什么,如f64 Group,等等。摄影的广泛运用让其纯粹性低于绘画与雕塑。不仅仅是商业摄影或是艺术摄影,甚至手术也要用摄影,肖像也要用摄影,摄影,较之于绘画,在同一时间难以存在一个大致统一的讨论命题。当然,艺术馆作为这场讨论背后最大的推手,将摄影最后“毫无疑问”地归纳进了艺术的行列之中,也如同其他媒介一样,艺术馆与评论一起将摄影作为一个艺术介质进行了好坏分类与重新定义。摄影已经不存在是否作为艺术在前后考虑,而其作为一种艺术介质,如何是主流,何为好何为坏,是在其,甚至所有新兴介质,进入艺术馆之后重新的命题。

2018年7月9日  刘轩铭